第一百三十四章 自创的剑术-《我师兄超强却太过谦逊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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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苏平安心中不禁当即骇然,天狼山脉以南的剑修一向只重视御剑之术,轻视近战剑术。想不到在天狼山脉以南,竟有修士会这般精妙的近战剑术。

    这金丙到底是什么人!

    而且这位名叫金丙的修士剑法风格,和苏平安的逍遥剑术风格完全不同。逍遥剑术风格严谨,将每一式剑招的种种变化都考虑在内,从而变换出各种精妙的变招。

    逍遥剑术,无论攻击还是防守,可以说都是一环套一环,似是一台精密计算的机器。

    而金丙的剑法风格却是充满洒脱和写意,每一剑,无论进攻还是防守,看起来都是如此的行云流水,令人赞叹。他似乎不是在施展剑术,而是在画一幅山水画,写一首七律诗。

    金丙已经将剑法和自己完全融为一体!每一剑,都带着浓浓的个人风格,如行云流水般洒脱不羁。

    苏平安不禁心生敬佩,金丙所施展剑术的品级或许不及逍遥剑术,而且看上去似是还有点杂乱无章,但他已经将剑术完全领悟,将剑术融入自身,变成自己生命的一部分。

    用句通俗的话说,金丙的近战剑术已经进入了无招胜有招的境界。这种境界,是苏平安自知自己万万无法与之相比的。

    苏平安突然收剑,倒退数步。

    “我们不用比了,我认输。”苏平安说道:“安神静魂草成熟之后,我会分其中一片叶子给你。”

    苏平安向来不是一个死要脸面,明知必输,然后死不认输的人,照这样比下去他有败无胜,没必要继续浪费时间。

    今日这件事也给苏平安敲响了一个警钟,他习得逍遥剑术之后,自认为近战剑术在天元大陆的筑基期修士中已经是无敌的存在。可他却忘了,这个仙侠世界上从来不缺天才。

    显然,金丙就是这样一名天才。

    “多谢。”金丙收剑入鞘,摘下腰间玉制酒葫芦往嘴里灌了一口酒,说道:“苏道友,今日这件事算我欠你一个人情。”

    收剑入鞘之后,金丙眼中的犀利当即也消失无踪,似是随着长剑一起被收入了剑鞘之中。

    只剩下那藏不住的,淡淡的悲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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