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:路灯教父 第三章:错就要人,挨打要立正-《第一公爵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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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迟早有一天,它会是自己的。

    庄臣试着拔了一下,只听到一声轻微的响动,爱德华冷漠的眼神忽然变了色,很快又恢复平静。

    似乎能拔出来,但庄臣没有继续尝试,默不作声地将白刃之剑挂在腰带上。

    现在他还不适合这么招摇,等没人的时候再试试,因为这把剑的象征意义太强烈了,他一旦在众目睽睽之下拔出来,他三个好兄弟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干掉自己。

    “祝您武运隆昌,我先…”

    爱德华打算离开,庄臣赶紧拦住:“爱德华先生,请等一等,父亲说话的金币呢?”

    “在您离开都城的前夜,我会交给您。”爱德华语气依旧冷漠。

    庄臣搓了搓手,讨好道:“爱德华先生,我是您看着长大的,您也知道,一个月时间太短了,我总得需要一些金币,准备一些物资吧?”

    “我会向公爵大人说明的。”

    爱德华甩下一句话,直接离开了庄园。

    庄臣有些郁闷,就给一个小队的兵权,不给钱,自己上哪找军费去,开拓领土可是需要一大笔钱的,没前期准备,光带钱去开拓也做不了什么。

    他得想办法在这一个月时间里,搞点钱花花。

    “各位骑士前辈,这段时间庄园的安全就全靠你们了!”

    爱德华走后,庄臣先跟眼前这群白刃骑士打了一下照顾,随后就将他们遣散,该干嘛干嘛,现在自己什么也没有,不好拉拢,得等有钱后在慢慢将这支精锐小队套过来。

    最好是能带去开拓领那边,有他们在,开拓难度能大幅度降低,一般的“意外”,也杀不死他。

    “汤姆逊,你个卑劣的贱人,给老子滚出来!”

    白刃骑士们散到庄园各处之后,庄臣领着阿卡姆走进他的小城堡大厅,朝着里面大吼一声。

    二楼立马传来慌乱的脚步声,一个身穿燕尾服,身材高瘦,长得贼眉鼠眼的青年连滚带爬地从楼梯上下来,一个扑腾就跪在了庄臣面前,顺势开始痛哭流涕:“庄臣少爷!您可算回来了,我…我想死您了!”

    庄臣一脚将其踹开:“想死我了?还是想我死?”

    汤姆逊是他的贴身男仆,贵族里几乎每一位子嗣都有配置,最后往往也会成为管家一角。

    但庄臣的男仆却是没机会了,通过原身的记忆,庄臣知道正是因为这个汤姆逊将自己引到卡丽斯面前,否则以原身的性格,绝对不会凑过去。

    “少爷,我绝对没有这么想,我我对您是真心的,真心的!”汤姆逊慌了,一个劲地给庄臣磕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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