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3章初见-《娇瘾:迟先生他俯首称臣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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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再这样一个寂静的夜晚,当他满身疲惫的拥她入怀,她忽然有了些感慨。

    “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,你站在人群中,那么耀眼,那个时候我就想,我一定要嫁给你。”唐白芷喃喃的说着,藏匿多年的心事终于有了宣泄口,“后来我真的嫁给你了,可不知道为什么,我每天还是不快乐……”

    迟靳没有说话,只是安静的听着。

    唐白芷一直认为成人礼是他们第一次见面,其实不是的,早在成人礼之前,迟靳就已经见过她。

    很多年前,年少气盛的迟靳并不喜欢父亲给他安排的一切,他一心觉得自己是怀才不遇的浪漫诗人,终有一日也能成为像老狼和朴树那样成功的民谣歌手。

    他不停的写歌,戴着黑色的面具游走在这座城市的各个酒吧驻唱,不幸的是,少有人欣赏他的才华,有时候一晚上也没几个听众,相比于他的歌,那时候的人们更喜欢他们杯子里的酒。

    他第一次遇见骆晚澄,就是在枫林晚酒吧驻唱的时候。

    他清楚的记得那是一个夏日,火辣辣的艳阳天,直到暮色四合,才有一阵晚风送来凉意。

    那天晚上迟靳像往常一样抱着我的吉他弹唱一首叫《知了》的歌,那是他近期最满意的一首歌,从一只小虫感受人生,写完这首歌的那一刻,他简直觉得自己像个哲学家。

    “生命庸碌匆忙,

    你来不及欣赏,

    树叶又变枯黄,

    离别悄然而至……”

    歌唱到一半,酒吧门口传来风铃的响声,迟靳下意识的抬起头,看到白裙飘飘的唐白芷从外面走了进来。

    她有着黑夜般的长发,星星一样明亮的眼睛,当她出现的那一刻,世界在他眼里消失,十七岁少年的灵魂,就这样轻易的被她吸引。

    那一刻迟靳脑海中忽然响起《白衣飘飘的年代》的歌词,口中的歌也跟着变了调:“你沉默倾听着那一声驼铃,像一封古早的信……”

    等他反应过来自己唱错了歌,所有人的目光已经全部投了过来,在唱歌的时候被这么多人关注,这还是第一次。

    在那些或疑惑或嘲讽的目光中,唐白芷轻轻绽开了一个笑容。

    毫不夸张的说,迟靳被这个笑容击中了。

    直到她在靠窗的位置坐下来,直到他身后的鼓手小声提醒,迟靳才想起自己的歌还没有唱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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